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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甄選 醫學工程部 技術師 簡則
用人單位 醫學工程部
職 稱 技術師
名 額 1 名
工作內容
1 診斷類、生化檢驗類醫療儀器設備維修保養報帳核銷等相關業務。
2 診斷類、生化檢驗類採購試劑耗材合約中附帶醫療儀器設備(非院內財產)之廠商維護保
養協調監督執行與管理。
3 診斷類、生化檢驗醫療儀器設備預算評估採購評估(含採購試劑耗材合約)及報廢評估。
4 診斷類、生化檢驗類維護保養合約暨零件單價合約履約管理等相關業務。
5 診斷類、生化檢驗類醫療儀器設備電性安全驗收。
6 診斷類、生化檢驗類設備警訊處理及風險管理
7 支援教學任務(暑期實習、外賓來訪及見習)
8 專案研究及論文發表支援台大體系之分院相關業務
9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甄選資格
資 歷 碩士以上醫學工程、電機、電子、機械及醫學等相關科系畢業。
本職缺為外補方式甄補,本院編制內人員不得報名(非編制內人員如單位計畫進用人員、
職務代理人、部分工時人員除外)。
必 備
應徵證件
個 人 國民身分證
學 歷 碩士以上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報 名
注意事項
1. 報名日期:自公告起至 109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5 時止(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
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
2.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點選「報名」並填妥相關資料及上傳上開應徵必備證件各 1
份(上傳格式請以 PDF 檔或 JPG 檔上傳)。
3. 報名資料經審核後擇優公告初選名單,並將於 109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5 時公告於本院徵
才資訊網頁。
初選日期
請於 109 年 12 月 1 日下午 1 時 10 分,攜帶身分證於本院東址 2 樓第 3 會議室外面
走廊集合(臺北市中山南路 7 號),由專人帶往參加測驗。
測驗科目:1.性向測驗。2.筆試(醫學工程實務)。3.面試。
附 註
1.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
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2. 如係退休公教人員再任本職務,則停發月退休金及停止優惠存款。如係退休工員再任本職務,則依相關
規定繳回慰助金。另有關支領退休俸之軍職人員,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
3. 錄取通知方式:符合初選資格名單、通過初選名單以及徵選結果等相關訊息,皆以本院網路公告,敬請
於報名後、參加初選後及複選後自行參閱本院訊息專區>人才招募>徵才資訊(或甄選結果)網頁,本院
恕不退件及函復,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通過初選者請依公告上之
複選時間、地點參加複選;複選成績如達錄取標準,仍須完成本院體檢後方可進用。錄取人員之到職日
除用人單位同意另擇到職日或預估缺以外,其餘皆於錄取名單公告後一個月內到職,無法配合者視同放
棄到職。列為備取或儲備者如經通知報到,則須依用人單位指定時間報到進用,無法配合者視同放棄錄
取資格。
4. 本職務係運用本院醫療作業基金進用之醫務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另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部門職缺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甄選登記表核章。
5. 本職務係運用本院醫療作業基金進用之醫務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另本職缺為外補本院編制內人員不得報名,惟院內現職非編制內人員(如單位計畫進用人員、職務代理
人、部分工時人員)除外,相關權益事項請至院內 KM 系統查詢下載「非編制內人員報考外補職缺同意
書」、「單位主管照會單」。
6. 本院得視業務需要增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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